首宗違國安法案續審 有警員供稱目擊被告電單車加速撞警員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6-30 02:47

撰文: 無綫新聞

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繼續在高等法院審訊,當日在場的警員作供指,見到被告電單車加速撞向警員。

24歲被告唐英傑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方防線,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辯方繼續盤問當日在場的偵緝警員吳太盛,指他以盾牌擊中被告頭盔,或令被告分心導致撞車意外。

吳太盛不同意,指見到電單車高速駛近,認為無法捉住對方,對自己亦有危險,自然反應將盾牌「飛出」避一避;又不同意被告駕車撞向警員是意外,因一早已舉起盾牌大叫「停車」,但對方無理會。

事件中有三名警員被撞倒,其中楊俊耀作供指,不同意辯方所指,他與其他警員作為人盾擋住電單車,見到電單車時,他上前要求司機停下,深信對方會聽從指示,但對方沒有理會,並加速撞向他。

另一警員李灝明指,欲近距離截停電單車時,聽到電單車加速聲,之後被撞倒,傷勢仍未完全康復,左手手腕郁動都會痛,扭水樽亦有困難,要定期覆診。

他指被告撞車倒地後,懷疑有逃走意圖,警方上前制服他,他有拖行被告到路旁,曾詢問對方有否受傷,又指無看到有警員拿警棍打被告。

在場的警員朱冠強就指,電單車駛過他身邊時,加速衝向警方防線,他右手手持的圓盾亦被撞脫,不知去了哪裡,力度非常之大。

法官杜麗冰在審訊期間兩度指,留意到有一至兩位坐在公眾席的人士打瞌睡,提醒他們不要在法庭內睡覺,以騰出空位予其他想旁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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