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專家證人作供指,口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有打倒「港共政權」的意思。
24歲被告唐英傑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
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繼續作供,指前本民前發言人梁天琦是口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始創者,而本民前主張中國無權處理香港事務,又指梁天琦認同要勇武抗爭,打倒「港共政權」,最終要建立屬於自己的國家,同時賦予該八個字穩定的意思及用法。
控方又指,由前年6月9日至去年7月1日,有218日的示威活動曾使用「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並在庭上播放多段片段,包括示威者塗污中聯辦門外的國徽。
劉智鵬指,損毀國徽是挑戰國家政權,結合噴在牆上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可理解為示威者不接受中國對香港的管治。
劉智鵬又指,示威者伴隨而叫的是「香港獨立」、「天滅中共」等,加上焚燒及踐踏國旗等,反映口號與「驅逐中共」及「香港獨立」有直接關係。他指口號的關鍵詞是「光復」及「革命」,兩個詞的歷史源遠流長,意思不會因個人喜好而改變,所以彼此可以溝通。
在辯方要求再就該八個字解釋意思時,劉智鵬回答:「攞返香港、改變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