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學生前年旺角警署外擲汽油彈 認企圖縱火等罪月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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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1-07-05 21:30

撰文: 無綫新聞

在十二港人偷越邊境案,因未成年獲內地不予起訴的17歲學生黃臨福,因前年在旺角警署外投擲汽油彈,承認企圖縱火等罪,月底判刑。

黃臨福被控前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側門投擲汽油彈,他在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而企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

案情指警方在被告手機發現多段涉案聊天紀錄,曾表示要燒死警察。案件押後至7月26日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更生、勞改中心、教導所報告。法官姚勳智強調案件相當嚴重,就算法庭為被告索取多份報告,亦不代表一定會跟從報告建議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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