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首宗國安法案件 被告唐英傑三項罪名表證成立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7-08 20:02

撰文: 無綫新聞

本港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三項罪名裁定表證成立。

經過連日聆訊,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唐英傑三項控罪,包括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表證成立。

唐英傑選擇不出庭自辯,辯方將傳召兩名專家證人,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及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作供。

控方質疑兩名證人的關連性,又指他們撰寫的報告部分資料是源於他人的意見、想法等,並質疑專家證人的學科專業是否可解釋「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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