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高層官員早前出席晚宴,違反限聚令被罰款。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指,政府官員出席飯局不屬於接受利益,但原則上要按公務員守則行事。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入境處處長區嘉宏及海關關長鄧以海,早前承認三月在一間餐飲處所,跟另外六人因違反限聚令被票控,已繳交罰款。
他們指,當晚屬於普通社交聚會,菜式是一般火鍋食材,晚宴由邀請一方付費,社交活動毋須申報。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指,政府官員出席飯局不屬於接受利益,但原則上要按公務員守則行事。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稱:「政府人員內,不時與社會各界聯繫,所以這一個,一直有需要去做;第二是接受款待,比方說參加一些飯局、各樣事情,本身這個就不屬於叫作接受利益。避免造成負面觀感或影響,要特別注意這些,一般原則在我們的守則上都有清楚說明。」
政府有守則及指引明確要求官員及公務員考慮接受的款待會否過分奢華,要考慮提供款待的背景、其價值、內容、頻密程度和性質,會否令官員欠下人情或造成利益衝突。
公務員事務局指引稱,公務員不應接受過分慷慨、豐厚或頻密的款待,在某些情況下接受免費款待,會構成免除付帳的責任,可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不過有關守則及指引無具體規定可接受款待的價錢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