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宣布,主動調查太平紳士巡視計劃下法定巡視的運作安排。
根據《太平紳士條例》,太平紳士其中一項主要職能是巡視羈押院所及探訪被扣留者,確保被扣留者的權利受到保障。
太平紳士巡視計劃下的法定巡視,目前涵蓋38間院所,包括懲教署的懲教院所、入境處的羈留中心、廉署的扣留中心,以及社署轄下的感化院舍等。
所有巡視都沒有預告,通常每次有兩名太平紳士巡視,期間可以選擇與被羈留者或住院者私下會見。
每名非官守太平紳士平均每年執行巡視安排一次;官守太平紳士就每年三次。前年太平紳士在巡視時接到190宗投訴,近四成涉及待遇和福利。
申訴專員公署今次主動調查,目的是審研相關巡視前及期間提供的支援,以及巡視後的跟進工作,有需要時向政府提出改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