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違國安法案唐英傑恐怖活動等罪成 後日早上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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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1-07-27 02:00

撰文: 無綫新聞

首宗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高等法院裁定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罪成。後日早上十時求情。

案情指24歲唐英傑在去年七月一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法官在判詞指,綜觀三名專家證人作供,口號有些微可能帶有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教授劉智鵬所指的意思,即目標將香港特區從中國分離出去。辯方兩名專家證人亦未能排除口號可帶有分裂國家的意思。

考慮到案中唐英傑展示旗幟自然和合理的後果,三位法官確定這口號,在當日意指分裂國家。而唐英傑展示旗幟是有意圖吸引公眾注意,而他亦明白口號帶「港獨」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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