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外賣平台興起,方便不少食肆和顧客,但外賣員與平台之間就多次爆發糾紛。有立法會議員嘗試做外賣員後,認為他們的勞工保障不足。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陸頌雄這天親身上陣,做外賣平台「步兵」。開工50分鐘,他終於接到第一張單。拿到外賣,走了半小時才到目的地。最終他做了兩小時,只有30多元「落袋」。
工聯會勞工界議員陸頌雄表示:「只有20多元的派遞費,低過最低工資了,我這一個多小時,幸好剛才有個好心的顧客,給了我10元小費。」
按照本港勞工保障制度,外賣員屬「自僱人士」,不享有最低工資、工傷補償等。有大律師表示,外賣員的工作自由度較大,但不能因而削減他們的勞工權利。
大律師陸偉雄稱:「雖然他們自由,但應該都要得到應有的保障,不是說我選擇了自由的工種,法律就完全是放棄我,也都不保障我。」
有經濟學者就認為,外賣平台不適合納入勞工法例現有保障範圍,但建議參考海外做法,將保障與收入掛鈎。
浸會大學經濟系講師黃健明指出:「你喜歡一個星期工作兩三個小時、五個小時,沒問題,總之我就提供你收入的一個百分比,作為一個勞工保障。」
他相信保留彈性對行業長遠發展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