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被控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 東區裁判法院審前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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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1-08-05 00:32

撰文: 無綫新聞

前年元朗「721」事件,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被控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東區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

因民主派初選案被還柙的林卓廷,下午由囚車押送至法院。控罪指林卓廷前年和去年三次向公眾或部分公眾,披露「721」事件受執法部門調查的一名人士身份,即新界北總區刑事部警司游乃強,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

辯方重申林卓廷當時是立法會議員和區議員,亦是元朗「721」事件傷者,披露相關資料有合理辯解。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定在12月1日開審,預計審訊六日,控方屆時將傳召三名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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