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少年去年燒毀中銀櫃員機承認縱火 判入教導所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8-12 20:46

撰文: 無綫新聞

兩名少年承認縱火,去年於香港仔放火燒毀中銀櫃員機,被判入教導所。

案情指,案發時分別16及17歲的溫佳輝及劉偉昊,去年2月12日凌晨,於華富商場中銀自助銀行中心向櫃員機和存款機等淋潑白電油並放火,觸發自動花灑系統將火救熄。

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縱火罪行嚴重,需判阻嚇性刑罰,若非有自動滅火系統,後果不堪設想;又強調年輕並非有力求情理由,但考慮被告認罪,加上教導所報告正面,判兩人入教導所及向中銀賠償共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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