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宣布解散,指成員團體過去一年多受打壓,召集人入獄,秘書處已無法運作。警方指正積極跟進民陣涉違反《社團條例》,又指一個組織犯下的罪行,其刑責不會因解散組織而被抹走。
民陣中午發聲明,稱周五召開周年大會,出席成員團體一致議決即日起解散。聲明指民陣2002年起,一直以合法、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原則籌辦遊行集會,讓市民發聲。
不過,過去近年多來,政府不斷以疫情為由,拒絕民陣等的遊行申請,各成員團體遭受打壓,公民社會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加上召集人陳皓桓因涉多宗案件在囚,秘書處已無法維持運作,亦無成員參與來屆秘書處,只能無奈宣布解散。
民陣約160萬元資產,將指示民陣資產託管的團體捐予合適團體。聲明指感謝過去19年來,香港市民跟民陣並肩同行,雖然民陣不再存在,相信不同團體會繼續堅守理念。
警方在民陣宣布解散後發聲明,指四月曾根據《社團條例》第15條,要求民陣提交成員、活動及資金等資料,但民陣未有依時向社團事務主任提交;指民陣成立以來,一直未有向公司註冊處註冊、亦不是向警察牌照課註冊的合法社團,是一個不合法地運作的組織,重申一個組織及成員犯下的罪行,刑責不會因解散組織或成員辭職而被抹走,會繼續全力追究任何組織及人士有否違反《港區國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
曾於2017至18年出任民陣召集人的葉志衍,對民陣解散感到可惜。
民陣前召集人葉志衍表示︰「連民陣這個平台都沒有的話,可能一些普通的市民,他會少一個表達自己的機會。這個對一個公民社會、甚至想發展的政府都是不健康。現在無論指控是否成立,但大家政圈的人,大家都收過不同警告或電話,你說還會不會有相類似的平台,我就不樂觀。」
但他相信仍會有市民走上街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