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學生前年中環被搜出鐳射筆 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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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1-08-18 05:00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18歲男學生前年在中環被搜出鐳射筆,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還柙下月判刑。

案情指,被告車靖前年九月八日在雪廠街,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鐳射筆。

裁判官王證瑜裁決時指,當日有人以鐳射筆照射警員眼睛,警方拘捕60人,在被告身上搜出防毒面具等示威常見物品,推斷他有意圖參與示威。

裁判官指,不接納辯方指警員處理證物有機會出錯說法,指警員能詳細形容處理證物過程,接納他為誠實可靠證人。

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求情及判刑,待索取被告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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