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認前年十月長沙灣參與暴動 判囚3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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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1-08-27 02:47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承認前年十月在長沙灣參與暴動,在區域法院被判監3年4個月。

案情指前年10月27日晚,約70人在長沙灣政府合署外聚集,期間有人縱火。33歲電腦技術維修員鄭智聰事後被控參與暴動、身上管有易燃液體的樽等。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說,案發時香港已進入混亂、暴力橫行的階段,形容本案是另一宗在他人鼓動唆擺,及泛政治觀念灌輸下的悲劇,考慮到被告認罪,亦非暴動策劃者等,判囚3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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