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就有團體拒絕配合警方要求提交資料作嚴正警告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9-04 23:30

撰文: 無綫新聞

保安局表示,注意到有團體公然指,將拒絕配合警方根據《港區國安法》要求提交資料,並作出嚴正警告。

另外,警方亦強調,任何人士和團體不遵從要求,警方必定依法跟進,重申若未依時提交資料,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半年,如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資料,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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