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落實區議員宣誓安排,211名區議員周五起將分四批宣誓,拒絕出席將喪失議員資格。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區議員宣誓時需真誠、莊重。
公職人員宣誓條例五月中刊憲,事隔三個多月,政府落實區議員宣誓安排。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指,在任的211名區議員將分為四批宣誓。首批是港島區議員,宣誓儀式周五於北角社區會堂舉行,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作監誓人。
政府會陸續向區議員發信詳細列明宣誓儀式安排,包括當日衣著等。林鄭月娥指宣誓具法律約束力,區議員須真誠、莊重;若拒絕出席會喪失議員資格,監誓人亦會審視宣誓是否有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在宣誓完畢後不會即時公布。至於有一些宣誓令到我們有懷疑,不能完全信納效忠及擁護,會給予機會作申述。再由監誓人作判斷,有需要時監誓人可徵求進一步法律意見支持其最終決定。」
那監誓人是如何決定宣誓是否有效?
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稱:「我們看他們是否符合(資格),要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參考的正面、負面清單。如果他們平生不作虧心事,半夜敲門也不驚。」
至於部分區議員涉及《港區國安法》案件會否未獲邀參加宣誓,徐英偉指條例賦予監誓人確保宣誓合法進行,他需要邀請所有區議員出席宣誓儀式。
另外,警方國安處上月根據《港區國安法》要求支聯會今日前提交收入、成員資料等,支聯會前日表明拒絕提交,林鄭月娥批評做法。
林鄭月娥認為:「任何人若公然、公開必然不會依據法律,我覺得不能稱自己為公民社會組織。」
支聯會下午會到警察總部遞交回信,交代拒絕提交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