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民黨執委陳宇明欠交選舉申報書囚半年 上訴得直即時獲釋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9-27 23:15

撰文: 無綫新聞

前公民黨執委陳宇明前年區議會選舉,未有按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早前被判監半年,高等法院認為判刑過於嚴苛,判他上訴得直,獲即時釋放。

陳宇明已服刑54天,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質疑,為何原訟庭法官會以九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有關罪行最高判囚一年,而陳宇明當時忙於處理離婚及爭奪子女撫養權,並非隱藏秘密捐款去向,之前有案例故意不交申報書,亦只判罰款,認為陳宇明原本判刑過於嚴苛,裁定他上訴得直。

陳宇明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中,是觀塘區栢雅選區候選人,其後被廉署起訴,違反選舉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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