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550萬市民獲發第二期消費券 陳茂波落區消費及聽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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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1-10-01 02:30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向大約550萬名市民派發第二期電子消費券。八達通用戶有2,000元,其他三間支付工具營辦商用戶就有3,000元。上月中才重新登記的市民,就先獲發第一期消費券。

「嘟」一聲,第二期消費券到手。用八達通領取電子消費券,如果不用應用程式,就要「做多個動作」,到指定地點,包括交通補貼站、超市或便利店拍卡,而第二期消費券有2,000元。

在深水埗這間便利店,一早已有不少市民排隊,拍卡同時取店舖優惠券。

徐女士說:「心情開心你都看到,接下來去買東西。」

劉女士指出:「想要個(煮食)爐都一段時間,剛剛出消費券就買了,現在都沒有甚麼特別想要。」

另一名劉女士稱:「這2,000元請別人飲茶、吃飯。」

負責「派錢」的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亦即日用錢,中午去到沙田派雪糕兼聽取民意,之後又到瀝源邨視察及購物。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我自己買了些海味,買了些東西請人吃。(派消費券後)首兩星期花錢是花多了,餘下兩星期花錢,與(市民)平常的消費習慣相若。對於經濟的提振作用,可達到我們的預期。」

八達通用戶領第二期消費券,要在三個月內、即十二月底前要拍卡;如第一期都未領取,最遲十月底拍卡,否則用不到消費券。

而首兩期已領的4,000元消費券,最遲須在二月底用完,之後才可領取到第三期的1,000元。

若果用支付寶香港、WeChat Pay HK或Tap&Go拍住賞,第二期消費券有3,000元,直接存入電子錢包,亦要在年底用完,否則剩餘金額會自動失效。

而七月十八日或之後才完成登記的市民,就要待11月1日才能領取第二期消費券,相關期限亦會延後。如果是早前要重新登記的1.7萬人,即日起只是領取第一期消費券。

至於消費券會否加碼?陳茂波指暫時未有打算,今次是政府首次推行消費券計劃,會檢視整體成效及經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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