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福局倡修例禁違國安法人士任註冊社工 議員關注會否列犯罪行為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10-11 01:16

撰文: 無綫新聞

勞福局建議在下屆立法會會期內修例,違反國安法人士不能擔任註冊社工,除非註冊局所有成員讓其註冊。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上,有議員關注當局會否列出相關犯罪行為。

旅遊界議員姚思榮問:「更清晰的寫法,令大家知道甚麼情況下,違反國家安全法呢?」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稱:「 23條立法有關的工作裡,可能就刑事罪行條例也作修訂、充實和罪行描述,所以我們覺得就國安法的角度來說,用一個較包含性、闊的寫法可能更適合,在國家安全問題,實際上應不是太含糊的。」

民建聯新界西議員梁志祥說:「社工註冊局的組成部分,一直以來給人的感覺私相授受,委任更多非註冊社工,令人覺得它更加公正?」

羅致光指出:「我們委任的有七位,在委任方面能否有多些界外人士,我們仍在思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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