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周日將為部分前線警員試行配備新引入的胡椒水槍,應對包括公眾活動等可能發生的暴力行為。
這款瑞士生產的胡椒水槍,每支裝有四發胡椒水劑,一般用於近距離目標,射程最遠七米,是警方近期引入的低殺傷力武器,與胡椒球槍定位相近。
警察機動部隊訓練學校警司袁永康表示:「一是直接打擊到目標人士,讓他有痛的感覺;第二靠刺激物,令他有咳嗽或眼睛閉合等。它(胡椒水槍)受天雨及風的影響,比以往我們的胡椒噴劑小,希望能更精準打擊。」
港島總區衝鋒隊周日起率先試用胡椒水槍執勤,每架衝鋒車配備至少一支,為期三個月,之後考慮擴展至其他前線單位。前線警員會視乎現場情況,包括有否圍觀人士,判斷使用的必要及風險,警方強調內部有相關指引,防止有警員使用過度武力。
袁永康指:「就每一個個別的公眾活動,我們會作整體風險評估。當然我們警方其實不希望需要使用到武力,如在靜坐場面,我們可能給予警告,他們已聽從警告停止,我們便不需要。」
警員射擊時原則上,應避開頭部及四肢,警方強調使用的目的是制止暴力行為,不應對身體造成太大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