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六學生被控前年校內管有爆炸品TATP 被判入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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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1-10-15 00:30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中六學生被控前年在學校管有爆炸品TATP,被判入勞教中心。

被告黎文光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案情指,前年11月案發時18歲的被告,在馬鞍山的中學管有兩包錫紙,內有粉末爆炸品TATP,以及管有一發空包彈,早前被裁定兩項管有爆炸品和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成。

法官郭啟安判刑時指,被告或因年少輕狂、不知天高地厚而犯案,寄語他在勞教中心爭取好表現,不要再犯下愚蠢的行為。

同案另一名被告、案發時17歲的趙旭早前被裁定管有爆炸品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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