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與內地執法部門採取聯合行動,偵破三宗海上走私龍蝦案,拘捕13人。海關又發現有本港進口商涉嫌故意虛報市值約1.8億元的澳洲龍蝦進口量,拘捕七名公司董事。
行動中檢獲大批澳洲龍蝦。海關指,自去年內地對進口澳洲龍蝦實施新檢疫規定,及澳洲停止向內地出口龍蝦後,本港龍蝦進口量由每月約120噸,大幅升至260噸,而進口商數目亦由50多間增至逾80間。
經調查後,周二突擊搜查十間本地進口商,涉嫌故意虛報或漏報澳洲龍蝦進口量,拘捕七名公司董事,檢獲228噸未申報龍蝦,市值約1.8億元。
海關指,澳洲龍蝦在本港每公斤約售800元,但因內地對澳洲龍蝦徵收最高達百分之70的稅項,一般售價約為每公斤2,000元,不排除有人牟取暴利而犯法。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課監督李艷萍稱:「我們相信其中大部分都是一些無實業的空殼公司。(澳洲龍蝦)入口香港是完全合法的,只不過如果(進口商)用非法途徑,可能利用走私快艇、漁船,偷運到內地時,就是非法行動。」
而本港海關與國家海關總署等亦在七至九月展開聯合行動,偵破三宗海上走私龍蝦案,涉及兩個走私集團。
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指揮官黃貞富表示:「其中一個走私集團利用長沙灣碼頭、即長沙灣魚類批發市場後面碼頭,先將龍蝦運到市場,然後掩人耳目扮作本地銷售。」
海關指,走私集團會趁深夜時,將龍蝦搬到漁船,經大嶼山南部水域轉至高速快艇運往內地,或者經西部水域,在機場三跑附近接駁高速快艇前往內地。另一個走私集團就在靠近粵港分界線的大澳,將龍蝦直接走私到內地。
龍蝦偷運到內地後,會再送到深圳或廣州機場,或者水產市場運往各地。行動拘捕八名港人及五名內地人,檢獲約5,300公斤走私澳洲龍蝦,估計約值420萬元。
海關指,走私龍蝦未經適當儲存及檢疫,食用這些龍蝦可能對健康構成相當高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