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新增兩個地點納入強制檢測範圍,指定日期內曾到訪人士須在限期前接受檢測。
● 凡於10月6日至10月19日期間,曾身處下列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須於10月21日或之前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10月23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
.黃大仙竹園南邨東華三院群芳幼兒園
● 凡於10月6日至10月19日期間,曾於以下指明學校就讀以下指明級別的學生,及曾面授該等指明級別學生的指明學校老師,須於10月2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天水圍十八鄉鄉事委員會公益社小學二年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