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特定群組員工須明年4月30日或之前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11-09 05:14

撰文: 無綫新聞

機場特定群組員工必須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

機管局指,包括航空公司及地勤代理員工、停機坪協調員、機艙航膳協調員、貨運裝卸員、機艙及洗手間清潔員等特定群組,目前已打齊兩針。

由於政府建議市民應在接種第二劑疫苗後最少六個月才接種第三劑,所以決定特定群組員工,須於明年4月30日或之前打第三針。

機管局指,旗下及承辦商員工打針當天享有疫苗假期,亦呼籲業界向員工提供針假及其他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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