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針筒刺向港鐵查票員承認傷人罪 被判6個月醫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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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1-11-11 00:32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去年用針筒刺向一名港鐵查票員,承認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6個月醫院令。

35歲被告彭偉明報稱無業。案發於去年3月,被告在港鐵葵芳站內,以針筒刺向一名查票員的頸部。他在警誡下表示,過往有不愉快查票經歷。被告在庭上向受害人致歉,稱並非存心報復。

法官練錦鴻引述精神科報告,指他患有妄想症及思覺失調,案發時明顯妄想症發作,即使監禁獲釋也會造成極大危險,當務之急是治療,不宜監禁,判處他6個月醫院令。

警員搜查他的住所時,亦發現有失竊的銀行卡。被告承認3項盜竊罪,判監禁2個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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