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圍嘉田苑一名休班警員的佩槍走火,當時警員父母亦在家,無人受傷。據了解涉事警員隸屬秀茂坪刑事部,懷疑袋槍入槍袋時手指誤碰扳機導致走火。
事發後大批刑偵探員到大圍嘉田苑嘉祺閣調查,又帶同膠箱等到單位蒐證。警方指中午近十二時半接報,一名休班警員在大廈單位內佩槍走火,事件中無人受傷。
據了解涉事警員任職四年,隸屬秀茂坪刑事部,佩槍是德國製九毫米半自動手槍。事發時警員準備上班,在房中袋槍入槍袋時,懷疑意外觸碰扳機導致走火,子彈向地下發射,彈頭留在地板。當時警員父母在客廳。
與我談過居民都指沒有聽到槍聲,警方調查期間亦無封鎖大廈,居民如常出入。
有資深刑偵人員透露,警隊內部指引規定刑偵人員休班時,需在無其他人的情況下將子彈退膛,並將子彈與槍枝分開存放在夾萬或保管箱。到準備上班時,他們要將所有子彈放回彈匣,並將槍管向後拉,將子彈上膛,一旦上班途中遇到嚴重罪案隨時應付突發情況。
而訓練使用槍械時已列明警員將槍放入或拔出槍袋時,手指要離開扳機,並放在槍管旁邊避免手指意外觸碰扳機,導致走火。根據警方資料,涉事佩槍的扳機拉力大約十磅。
同款佩槍發生走火意外並不常見,對上一次是2012年,現任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韋華高當年在西沙路大洞村家中,將佩槍放入保管箱時走火,當時亦無擊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