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早前承認一項分裂國家及一項洗黑錢罪,在區域法院共判囚3年7個月。
20歲被告鍾翰林,承認去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間,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即以學生動源為平台,利用街站及社交平台等,發布煽動宣揚分裂國家內容。
又承認一項洗黑錢罪,即開設Paypal帳戶,在社交平台發布連結,接受資助和招募成員,於2018年1月至去年10月期間,持有帳戶內13萬5千多元。
去年六月底《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鍾翰林同年十月再被捕,在住所搜出與「香港獨立」相關的書本、旗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