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被控港鐵站縱火破壞入閘機 其中三人分別判監50至54個月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12-28 02:47

撰文: 無綫新聞

前年10月港鐵九龍塘站有兩部入閘機被人投擲汽油彈破壞,四名男子被控縱火,其中兩人認罪、一人被裁定罪成,三人分別判監50至54個月,餘下一人罪名不成立。

案發在前年10月12日,四名被告為26歲送貨員曾裕生、30歲派對房間店主黃漢偉、33歲技術員鄭偉森,及40歲地盤工人王錦發,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指他們在九龍塘站G1出口,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港鐵公司的兩部閘機,及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交替控罪。

曾裕生和黃漢偉早前已認罪,曾裕生另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槍械,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三罪,即去年1月7日在其住所管有2把摺刀、5個汽油彈、2支氣槍、5支撬筆及3個鎚仔。

王錦發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三人被判入獄50至54個月,各人另須向港鐵賠償約9,300元。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涉及的縱火會威脅港鐵站內職員及乘客的生命,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保障交通樞紐職員及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及阻嚇其他人效法。

另外,三名被告屬夥同犯罪,通訊紀錄顯示各人有預謀犯案,而縱火地點為最繁忙的港鐵站之一。

至於唯一脫罪的鄭偉森,法官裁決指,閉路電視拍得鄭偉森和黃漢偉在案發前的互動不多,警方亦沒有在他們的手機中找到社交媒體通訊內容。法官認為,鄭偉森在接載黃漢偉到九龍塘站前,似乎真的有可能不知對方會縱火,故不能肯定鄭偉森是在知情下提供運輸支援的角色,裁定他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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