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回應《立場新聞》事件,指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但譴責有人利用新聞作非法勾當。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稱:「任何人如果假借新聞工作,利用新聞工作作為工具去犯法,去做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特區政府會嚴厲打擊,所以我支持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根據證據採取拘捕行動,對於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有關人士是依法處理。利用新聞工作去做工具,是破壞新聞自由的人、是污染新聞自由的人,真正的專業新聞工作者應該齊聲反對,齊聲說不,與他們保持距離。香港的新聞工作受《基本法》保障,但若有人著住新聞『外衣』,其實是利用新聞作非法勾當,將新聞工作成為一個工具,這些是新聞工作者的害群之馬,我是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