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六男生持鎅刀刺警案 被告承認蓄意傷人囚7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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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2-01-17 02:43

撰文: 無綫新聞

2019年一名中六男學生被控在觀塘以鎅刀刺向警員頸部的案件,已21歲被告承認蓄意傷人,在高等法院被判囚7年9個月。

案發在2019年10月13日,涉事警員接報到港鐵觀塘站處理一宗塗鴉案。當時讀中六的許添力用鎅刀刺向一名警員右頸,傷口長約3.5厘米。警員部分咽喉管亦被刺中,右聲帶受損、聲線沙啞,留院約六日,被告當場被制服。被告事後承認蓄意傷人,企圖謀殺罪獲准存檔法庭。

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這是2019年又一宗毫無意義的暴力事件,指即使政治理念不同,絕不容許使用暴力,因無助解決分歧,但只會帶來傷害;又指案件性質極為嚴重,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因控罪背後的動機足以與謀殺相提並論。

他相信被告案發時隨機揀選施襲對象,但明顯早有預謀,從他當日的裝扮及隨身物品,可見是為參與反政府示威。涉案鎅刀刀鋒達2.5厘米,事發時警方正退場,過程中跟示威者無對峙或衝突;被告行兇時亦無受挑釁,屬加刑因素。

被告刺向對方最脆弱的身體部位,暴力程度相當高。涉事警員受傷位置若有1厘米偏差,可切斷大動脈,無接受及時治療,死亡率達百分之百;而之後有被告遺書被搜出,可見他意志堅定。最終以10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獲減刑至7年9個月。

法官又提到,事後涉事警員及家人被起底及恐嚇,兒女因而轉校。雖然跟被告無關,但法庭需要譴責及追究這些針對無辜小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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