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國泰前男機艙服務員去年底返港接受醫學監察期間外出,被控違反防疫規例,裁判官押後至4月7日再訊,兩人繼續獲准保釋。
45歲黃昱龍及44歲劉諾宏獲准保釋後由代表律師陪同,離開東區裁判法院。兩人分別在去年12月24及25日從美國返港後,在醫學監察期間於25及27日進行不必要活動,被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第15條。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沒有遵守衞生主任所指明的條件。
裁判官溫紹明將案押後至4月7日再訊,批准兩人各以現金五千元保釋,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干預證人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等。
根據當局早前公布,被告黃昱龍在去年12月25日,到另一被告劉諾宏在屯門嘉悅半島一座的住處用膳。兩日後,劉諾宏到九龍塘又一城望月樓午膳,兩人之後確診變種病毒Omicron。望月樓當日同場不同枱的多名食客亦先後染疫。
根據第599A章,任何人沒有遵守衞生主任指明須遵守的條件,最高可被罰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