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根據社團條例要求職工盟提交組織運作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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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2-02-16 20:48

撰文: 無綫新聞

警方根據《社團條例》,要求職工盟現任及前任執委提交組織運作等資料。

職工盟去年十月初宣布解散,餘下數名執委處理餘下工作及解散程序,至今未取消社團註冊。據悉警方要求提交的資料包括組織運作、收入來源及開支,與屬會及外國或境外組織的聯繫等。

職工盟主席黃迺元指,早上收到相關文件,須於下月3日前提交資料,將與解散小組成員商討是否提交資料,及是否能在限期前取消註冊等。

職工盟主席黃迺元表示:「解散一個團體不是不租一間屋這麼簡單,要處理很多財務的問題,當中有很多很複雜的事要處理,又要處理不同屬會的退款安排等,其實都需要一些時間。其實會盡快(取消註冊),只餘鎖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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