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民主派初選案保釋聆訊,一名辯方律師因要求進入法院時,未按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阻差辦公罪成,被判監七日,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34歲被告丘律邦,被控去年3月1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外,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上月被裁定罪成。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案發時太關心案件,且當日案件超時,體力精神受到影響。
裁判官鄭念慈指,雖然案發為時不長,被告沒有使用武力或粗言,但罪行性質嚴重,且被告沒有真誠悔意,又是知法犯法,故判監七日。
被告早前還被控拒絕或故意忽略服從警員命令,及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兩罪獲不提證供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