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失業援助計劃下周三起接受申請 交齊文件後兩周內可發放

即時港聞

發佈: 2022-03-18 02:30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公布一筆過一萬元臨時失業援助計劃詳情,擴展至勒令被關閉處所的僱員。申請人需至少連續三十日無工作,下周三起接受申請,交齊所需文件後能在兩周內發放。

疫情下經濟不景,失業僱員難免感到徬徨。防疫抗疫基金下動用30億元的臨時失業支援計劃,政府決定修訂措施,除了第五波以來失業人士可受惠,計劃亦涵蓋13類勒令停業的表列處所,即美容院、健身中心等;亦涵蓋酒吧和餐飲業僱員。

申請人需在去年十月一日或之前年滿十八歲、曾於去年十月至十二月至少一個月在港全職、兼職或自僱工作,月入介乎2,700元至30,000元。連同提交申請當日至少連續失業或停工三十日,下周三早上開始網上申請,開放三周直到下月12日晚。失業援助會經銀行戶口自動轉帳。如須專人協助,即日開始可透過熱線1836 128預約時段,到五個服務中心辦理手續。

被問到如果失業人士在三十日內做過一兩日散工,又是否合資格?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何珮玲表示:「我們的建議是這些人儘管交申請,我們會從寬處理,再看看線如何劃最好,不想因他賺少少零碎的收入,令他沒了一萬元,可能這一萬元對他很緊要,但另一方面我們始終在用公帑。」

當局強調符合資格的申請者提交申請之後如果找到工作、投入勞動市場,都不會扣除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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