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首讀及二讀仲裁收費架構條例草案 鄭若驊指修訂可提高競爭力

即時港聞

發佈: 2022-03-29 20:45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大會舉行遙距會議,就與仲裁結果有關的收費架構修訂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

香港現時禁止助訟、包攬訴訟及資助他人訟訴。有關條例草案建議,容許律師與當事人訂立三種收費協議,包括按條件收費、損害賠償收費或混合式按損害賠償收費,即律師在當事人取得成果或財務利益後,收取成功收費,或當事人先支付已折扣的法律費用,在取得財務利益後,再額外付費。但有關協議不適用於人身傷害申索範圍內案件。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有關修訂可提高香港在仲裁方面的競爭力。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至今所有主要的司法管轄區均已推出與結果有關的收費安排,由於仲裁當事人一般可以自由選擇在世界任何地方作為仲裁地,透過本地立法落實引入ORFSA(與仲裁結果有關的收費架構),對香港作為世界主要仲裁地之一的地位至為重要。我們相信這次法律改革,不但積極回應仲裁當事人對彈性收費安排的期望,亦擴大尋求公義的渠道,令香港的仲裁服務得以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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