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例不遵循強檢公告最高罰2.5萬元囚六個月 專家指作用有限

即時港聞

發佈: 2022-03-30 02:30

撰文: 無綫新聞

當局修訂防疫規例,不按規定做強制檢測及不遵從檢疫或隔離令的罰則,分別提高至最高2.5萬及1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有專家認為作用有限,因為未能從「源頭」、即隔離及檢疫安排解決問題。

疫情下商場是強制檢測公告的「常客」,即使當局早前暫停強檢,市民進入商場仍須持有「疫苗通行證」,及先掃描「安心出行」。

不過我們上午在旺角一個商場部分出入口觀察了一個小時,發現只有約三分一市民掃碼。

吳小姐指出︰「(商場)起初都有人看著你掃『安心出行』,後來沒有了。」

警方指上月底實施「疫苗通行證」至本周二,巡查相關場所9次,發出一張告票。

雖然當局已重啟「安心出行」風險通知功能,但會按風險評估制定名單,換言之即使有確診者在同一時間到訪商場,而當局認為風險不高,都未必會收到通知;就算收到通知,都有人未必跟從。

當局最新宣布周四起,不按規定強檢的罰款由1萬元加至2.5萬元,亦可判監六個月;若小童無強檢,家長或監護人亦可被處罰。不遵從檢疫令或隔離令,最高可判罰款一萬元和監禁六個月。

有專家認為加重罰則效果不大,因為未能從「源頭」解決問題。他舉例,現時除非報稱的資料顯示居家不合適,否則輕症者可居家隔離。

呼吸系統科專科醫生梁子超表示︰「居家隔離是無辦法中的辦法,因我們根本不足隔離設施,但隨著感染人數每日降低、隔離設施開始增加,我們可能真的要考慮將確診人士移離家中。」

他又稱當局規定,已打兩針的密切接觸者,第六及七日快測陰性可提早完成檢疫,安排並不安全。

梁子超稱︰「有機會在第六、七日,受還有病毒排放的(同住)確診人士感染,居家檢疫安排基本上是名存實亡。」

他又建議下一步應將強制檢測,由現時集中在住宅擴展至工作場所,從而找出社區內更多的傳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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