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女大專生港鐵站外阻差辦公罪成 刑期上訴得直改判囚9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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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2-04-04 02:20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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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女大專生2019年底在港鐵將軍澳站外,阻差辦公罪成判囚3個月。她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改判監禁9星期。

被告劉詩敏被控2019年11月14日,在將軍澳站外拉扯一名遭警方制服黑衣女子的手臂。法官黃崇厚指,被告與警方爭持只維持幾秒,但性質等同「搶犯」,對正當執行職務警員構成阻撓,裁定其定罪有充分證據支持,亦屬穩妥,駁回定罪上訴。

但認為裁判官錯誤地高估案件嚴重性,經慎重考慮後,認為原本監禁3個月刑期有下調空間,裁定刑期上訴得直,改判監禁9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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