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問卷調查員非法集結罪成囚12個月 提上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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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2-03-27 23:30

撰文: 無綫新聞

2019年11月,上水一帶被人堵路及縱火,一名24歲問卷調查員被捕,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入獄12個月。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被駁回。

案發在2019年11月12日,上水新運路與掃管埔路交界,有人參與非法集結,被告被警員追截。

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頒下判詞,指上訴人譚禹軒的打扮及逃跑等,足以推論其參與涉案非法集結。現場警方小巴沒有警察標記,警員戰術背心上沒有「警察」字樣,亦無足輕重,不影響定罪。

法官認為原審裁判官已全面準確考慮案中所有證據,無可推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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