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承認選舉中作非法行為罪下月底判刑 葉劍青及石守正守行為一年

即時港聞

發佈: 2022-04-24 20:00

撰文: 無綫新聞

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等三人,被控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戴耀廷承認控罪,下月底判刑,另外兩人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戴耀廷因為民主派初選案還柙,早上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至於葉劍青及石守正就自行到法院應訊。

控罪指2016年立法會選舉,三名被告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但透過一間公司刊登六個廣告,招致選舉開支逾25萬3千元。

戴耀廷在庭上承認四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押後至下月24日判刑。

而葉劍青及石守正承認案情,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每項控罪一萬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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