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三讀通過暫緩追租條例 陳茂波指經得起法律挑戰毋懼司法覆核

即時港聞

發佈: 2022-04-28 06:30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三讀通過修例,暫緩業主追收受疫情影響租戶租金。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說:「我宣布議案獲得通過。」

財政預算案提出禁止業主向表列處所等受疫情影響的租戶追租。約一個月後,立法會大會三讀通過相關修例。

業主今年一月一日至保護期完結期間,即條例生效日期起計三個月內不得向租戶追討欠租,包括在按金中扣除租金等,違者可被罰款至少五萬元。如業主及租戶在保護期內簽訂新的減租協議,則不受規管。

當局亦修訂方案,向依賴租金收入維生的業主,提供上限十萬元免息貸款。

自由黨飲食界議員張宇人表示:「司長你是非常夠膽識的一面,知道很多業主財大氣粗,很多攻擊你的能力,而你仍敢為中小微企做這條例,我是非常感激。」

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管浩鳴稱:「若我們通過此法案,誓必立下政府嚴重干預市場先例,反過來如我們不通過,立法會又背負置中小企於不顧的污名,使我們可謂左右為難。」

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謝偉俊說:「其實你訂一個延遲期就可以,為何刑事化?人人也覺得受害,人人也不順氣,但問題是又要通過。不要因小失大,打擊香港賴以成功的法治精神。」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回應稱:「經得起法律挑戰,如果有人要司法覆核我,就放馬過來。」

地產及建造界議員龍漢標表示:「連一些沒受疫情打擊的大型企業亦包括在內,完全偏離立法原意。」

陳茂波說:「商業租戶一般須與業主維持良好關係,而且已對有關商用處所作出一定的資本投資,例如店面的裝修,加上延遲繳租會招致利息及附加費,如公司有能力繳付租金,他們沒理由藉有關保護措施來拖延付租。」

陳茂波強調,其他公司亦可能受疫情打擊,若只保護中小企,有違政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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