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計劃在現有食店發牌制度下,要求持牌人須確保交由網上平台外送的食物須符合溫度、存放等特定要求。有食肆負責人認為,應該直接規管外送平台。
疫情下,不少人吃多了外賣。經網上外賣平台買食物,有否試過不愉快經驗?
何先生表示:「送來時是暖,吃下去有些變質。焗飯、焗出來因為芝士,來到時變成凝固成一塊塊,不太好。時間長了些。」
伍先生說:「試過說回贈,送你一張優惠券,送優惠券都不是同一回事。」
食環署去年收到164宗網上外賣平台涉及食物安全的投訴,是前年的兩倍幾。而海關去年亦收到77宗有關網上外賣平台,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投訴,按年多近三倍。
食環署正在計劃明確規定食店持牌人,須確保交由承辦商送遞的食物符合持牌條件,包括確保外送食物時刻保存於適當安全溫度、運送過程中不受干擾,減少食物交叉污染的機會。署方稍後會訂定具體安排。
有餐飲業界認為規管食肆並不公平。
稻苗飲食專業學會主席徐汶緯稱:「所有食肆都是接到訂單,我們才製作,一定符合發牌條件。如我把外賣交予『車手』或送外賣的人,他們可能有機會不熟悉地方送錯地址,或他多單一次過送幾張單,到最後一張單可能已超出時間令溫度下降等,都是我們控制不到。」
他建議當局應著手研究規管外賣平台送貨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