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參與灣仔一帶暴動罪成 8人囚33至37個月3人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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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2-05-06 20:50

撰文: 無綫新聞

11人參與2019年在灣仔一帶的暴動,其中八人被判囚33至37個月。

案件在區域法院判刑,6男5女被告由18至32歲,分別報稱學生、文員、社工及建築工人等;被控2019年10月6日《禁蒙面法》生效後,在灣仔杜老誌道近軒尼詩道交界等,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其中八人亦被控使用蒙面物品,涉及防毒面具和掛耳式口罩等,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管有一支雷射筆。

全部人早前被裁定罪成,3名未滿21歲的被告就被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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