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萬元臨時失業援助金,政府指已完成審批近八成半申請,又指申請失敗的市民可透過電話、電郵要求覆檢。有工會要求放寬批核條件。
政府推出一萬元臨時失業援助金,支援月入三萬元以下、失業一個月或以上的人士。至今已完成審核四十萬宗申請,有七萬宗仍在處理。已審核個案中,有三成多、即約十萬宗申請失敗,指他們不符合收入要求、失業或停工少於三十日等。
當局開放電話熱線及電郵,讓申請人提出覆檢要求。政府代理人會重新審視申請,有需要會要求提交補充資料。
盧小姐去年十月被公司解僱,原本月薪1.5萬元,但公司一次過支付代通知金、「雙糧」等強積金對沖後,戶口顯示「收入」有五萬多元。
她申請臨時失業援助金,但當局誤以為每月收入有近六萬元,即使提交收入證明、解僱信等,證明月入僅1.5萬元,依然不獲批。她擔心即使再上訴,依然不獲批。
臨時失業支援計劃申請人盧小姐說:「我最後收的『人工』是逾三萬元,所以他不批我,好像很不公平,明明夠資格但卻不行。我都不知再給你甚麼,我也是給回你那些文件。」
一直要求設上訴制度的工聯會權益委員會,要求當局放寬審批門檻。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主任丘燿誠稱:「即使現時有一個上訴機制,若審批標準不變,我相信仍然不批。之前指放寬處理,有些申請人差一、兩日才夠三十日,但他屬表列處所,是否已符合相關資格,已可批出申請。」
他們至今收到近五百宗求助,將整合個案及提供更多資料,下周交予政策創新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