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2019年金鐘參與暴動罪成 其中兩人判囚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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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2-05-24 06:04

撰文: 無綫新聞

三名男子2019年9月在金鐘暴動罪成,其中兩人被判囚四年半。

36歲莫震宇、21歲楊樂謙及24歲李其浚,被控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慤道政府總部外一帶,連同其他人士參與暴動。其中莫震宇因確診,未能出庭,判刑押後至下月20日。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引述辯方求情信指,其餘兩名被告,遭有機心的人教唆操弄,繼而推到前線。

但不接納辯方所指,他們只是旁觀者,認為他們是藉身處現場壯大聲威,而且毫無悔意,要判阻嚇刑罰。法官又形容當日發生,猶如戰場的攻防戰,直接挑戰政治權力中心,是加刑因素,以四年半為量刑起點,並無刑期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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