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表明會要求各政府部門設立績效指標KPI。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未必能套用在律政司工作,會制訂短期計劃取代。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出:「現時新政府我們以『目標為本』,最重要看效果,希望做到實事。過往可能很多人想KPI把事情量化,多久要聽電話、多久要回覆信件,這些量化標準未必完全可套用到律政司工作,反而我們想的KPI是訂立計劃,可能在想是短期計劃,希望多長時間可做到某些事,自己有個時間表。」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說:「整個司法程序涉及很多方面,我們不能單憑時間或數字,檢控多少宗就是績效,釐定律政司同事是否表現是做到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