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理大暴動案,承認暴動罪19歲女學生吳詠詩被判入教導所。
被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應訊。案情指,2019年理大校園被佔據期間,大批人到場聲援。警方11月19日清晨在尖沙咀厚福街拘捕被告,在她背囊內搜出有高度易燃有機溶劑的勞工手套。
法官李慶年指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直接參與或進行暴力行為,只是蓄意留在現場增加人數,壯大聲勢;當時包括被告在內的不少年輕人懷著改變社會的理念,但以違法方式表達,害人害己,不曉得即使只是蓄意到場支持其他人已罪責非輕。
但被告有勇氣認罪,對過錯有承擔,沒有逃避或玩弄程序公義,節省不少法庭時間及公帑,採納報告建議判入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