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一間無牌按摩店,四人被控管理賣淫場所等罪,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曾光顧的時任警務處國安處處長蔡展鵬,之後以辯方證人作供,他否認接受色情服務,亦認為處所無提供色情服務。
已調任警方人事及訓練處處長的蔡展鵬,以辯方證人身份,到東區裁判法院作供,警方在他抵達前劃出記者區。
蔡展鵬在庭上承認去年3月19日,以私人身份到涉案按摩院。警員突擊上門掃黃時,正與一名年輕女子身處在房內。
蔡展鵬最初指,不記得到過按摩院多少次,在辯方追問下,就指到過四至五次。警方掃黃行動前一星期,亦曾到過按摩院。
辯方問他在按摩院內,有沒有接受過性服務,蔡展鵬稱沒有。問及按摩院有否任何明言,提供性服務字眼,蔡展鵬指沒有提出過。
對於是否合理相信按摩院會提供性服務及相信他到訪時會提供,蔡展鵬稱不認為按摩院有這類服務,他亦未曾指定過按摩師。
控方盤問蔡展鵬是否無法確認按摩院有否牌照,他表示同意,說對場所的認知,僅限於曾到過的公眾區域及房間作個人判斷。
他稱,每次也以私人身份到訪,與職務無關,對警方行動不知情亦不能控制;又指不知道按摩師可能對其他人提供的服務,亦無向他們調查。
蔡展鵬作供約15分鐘後離開。
辯方傳畢所有證人,四名被告不作供,裁判官將案押後至9月23日作結案陳詞。
警方去年3月巡查涉案無牌按摩院,發現有人涉嫌經營色情場所,亦揭發時任警方國安處處長蔡展鵬正光顧。警方之後拘捕三女一男被告,控告他們在灣仔莊士敦道一個單位,管理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等六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