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被控2019年8月參與尖沙咀暴動 七人被定罪兩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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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2-08-18 21:04

撰文: 無綫新聞

9人被控2019年8月在尖沙咀一帶參與暴動。七人被裁定罪成,兩人認罪;其中17歲男學生被判入教導所,其餘被判囚40至52個月。

各被告由囚車押到區域法院應訊。

被控19年8月11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同堪富利士道之間的彌敦道,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法官王詩麗說,本案暴動規模大,約有數百至一千人參與。當日下午聚集在尖沙咀街道、範圍不小,長達2小時,導致交通嚴重癱瘓、滋擾公眾。批評被告目無法紀,挑戰警方權威和法治。

其中一名被告24歲學生羅漢銘,亦因管有9粒已使用的催淚彈殼,被裁定無牌管有火器或彈藥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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