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去年立法會選舉前夕轉載呼籲公眾投白票帖文。他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罪,判監兩個月,緩刑18個月。
58歲被告陳星報稱福利工作員,被控去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在立法會換屆選舉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在個人社交網站專頁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帖文,該帖文煽惑他人以任何方式令選票被視為無效。
辯方求情指,被告工作負責照顧殘疾及智障人士,對社會有貢獻,又承認因一時愚蠢犯案,願意坦白認罪。
裁判官李志豪稱,被告行為絕對會影響到選舉制度,不能單以罰款方式處理,但接納被告一直安分守己、因愚蠢犯案,認為緩刑可帶出嚴重性,令公眾不要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