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前車長2019年底以鎅刀傷人及搶劫 判囚2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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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2-09-02 04:54

撰文: 無綫新聞

港鐵前車長2019年底在九龍灣用鎅刀傷人及搶手機,在荃灣法院被判囚25個月。

案情指,34歲王正2019年11月6日,在港鐵九龍灣站外張貼單張,印有曾點讚「撐警」帖文女性朋友的個人資料,對方發現後以手機拍攝,被告上前追截,期間用鎅刀割傷對方及搶去其手機。

被告被裁定傷人及搶劫罪成。暫委法官黃國輝判刑時指,被告襲擊女事主頭部,令對方留下傷口並需縫針,行為嚴重,需處監禁,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

至於搶手機,法官認為是想阻止事主與人通話,以22個月作量刑起點。兩項控罪部分刑期准同期執行,並酌情扣減1個月,總刑期為監禁2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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