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有意圖而管有爆炸品等罪提訊 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1月底

即時港聞

發佈: 2022-09-05 06:13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被控在迷你倉有意圖而管有爆炸品,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訊。

31歲被告文曦,被控今年9月2日,在紅磡鶴園東街一個迷你倉,非法及惡意管有爆炸品,即約300克懷疑低性能炸藥、約10公斤懷疑可用作製造炸藥化學品、約五克自製延時保險絲及30枚煙花製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控罪又指他在迷你倉管有三把刀、兩把斧頭、一支棒球棍、兩支木棍、一個彈射器連43粒金屬彈丸,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押後案件至11月28日,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還柙懲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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